关于教师工作室改造工程施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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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广东工业大学实验室用房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与要求,学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按要求上报我院教师工作室改造方案以及用房分布示意图,并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我院教师工作室改造工程计划即将施工。现将学院教师工作室改造工程施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施工时间:2016年6月底
施工楼层:管理学院大楼4、5、6层楼
注意事项:
1.个人物品(财物、书籍、试卷等)请在6月30日前搬离并自行保管;
2.公共物品(如办公桌椅)请粘贴好标签(标签请统一到学院办公室领取),学院将统一安排工人搬移放置。待新的教师工作室改造完毕,办公物品将统一放置到所选好的新的工作室中。
感谢各位老师对教师工作室改造工作的支持与配合,给各位老师带来的不便,敬请见谅!
管理学院
2016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