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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06点击数:打印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广工大规字〔2016〕24号)规定,管理学院陈文枫等14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时间超过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出国),且不符合申请延期答辩条件,拟作退学处理。
现以公告形式告知,公告期自2019年11月6日至11月19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公告期内未提出陈述、申辩的,将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退学处理。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0-87083029
电子信箱:mba@gdut.edu.cn
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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