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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签订实验室等各类用房安全责任书的通知

时间:2023-04-20点击数:打印

根据学校发布的《关于组织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并实行常态化管理》通知和学院发布的《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实验室等用房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学院需与各类用房安全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用房安全负责人须与安全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1. 责任书签订分级

    (一)学院与各类用房的安全负责人签订《管理学院***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责任书》。

    (二)各类用房的安全负责人与用房安全员签订《管理学院***用房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

  2. 责任书常态化管理

    责任书签订工作实行常态化管理,即当各类用房安全负责人和安全员变动时,接任者需重新签订责任书并履行相应职责,并交到学院实验室专职安全管理员处备案。

  3. 责任书签订工作要求

    (一)用房安全负责人请到龙洞校区实验楼D301室签订《管理学院***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责任书》。

    (二)用房安全负责人负责与安全员签订《管理学院***用房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并于规定时间内交一份到实验楼D301室备案。

    (三)以上工作须于426日前完成。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5915816929

     

    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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