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学术型研究生优秀导师评选办法》(管理学院〔2019〕7号)及《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优秀教师与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管理学院〔2020〕2号)要求,现开展2021-2022学年度“学术型研究生优秀导师”及“专业学位优秀教师与教育工作者”评选活动。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参见《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学术型研究生优秀导师评选办法》(管理学院〔2019〕7号)(见附件1)及《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优秀教师与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管理学院〔2020〕2号)(见附件2)。
二、评选程序
1. 报名:10月16日前,请将《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学术型)》(见附件3)交至A南208;将《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师奖励申请表》(见附件4)交至A南206。
2. 初审:10月18日前,由研究生办公室根据评选条件初审。
3. 评定:10月21日前,学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4. 公示:在学院网站,对获奖名单进行公示。
请各位老师自行查阅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如有问题可联系研究生办公室:
(学术型)梁老师:A南208,电话:020-87082783;
(专业型)周老师:A南206,电话:020-87083029。
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2年10月08日
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学术型研究生优秀导师评选办法(管理学院〔2019〕7号)
附件2: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优秀教师与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管理学院〔2020〕2号)
附件3: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学术型)
附件4: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师奖励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