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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研究生优秀导师等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0-08点击数:打印

各位老师: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学术型研究生优秀导师评选办法》(管理学院〔2019〕7号)及《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优秀教师与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管理学院〔2020〕2号)要求,现开展2021-2022学年度“学术型研究生优秀导师”及“专业学位优秀教师与教育工作者”评选活动。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参见《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学术型研究生优秀导师评选办法》(管理学院〔2019〕7号)(见附件1)及《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优秀教师与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管理学院〔2020〕2号)(见附件2)。

二、评选程序

1. 报名:1016日前,请将《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学术型)》(见附件3)交至A南208;将《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师奖励申请表》(见附件4)交至A南206。

2. 初审:1018日前,由研究生办公室根据评选条件初审。

3. 评定:1021日前,学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4. 公示:在学院网站,对获奖名单进行公示。

 

请各位老师自行查阅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如有问题可联系研究生办公室:

(学术型)梁老师:A南208,电话:020-87082783;

(专业型)周老师:A南206,电话:020-87083029。

 

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210月08

 

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学术型研究生优秀导师评选办法(管理学院〔2019〕7号)

附件2: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优秀教师与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管理学院〔2020〕2号)

附件3: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学术型)

附件4: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师奖励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