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发布的《关于开展2022年度研究生“拔尖计划”和“卓越计划”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现启动管理学院2022年度研究生“拔尖计划”和“卓越计划”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1.本次选拔原则上只面向2020、2021级在籍的博士及硕士生,其中“拔尖计划”培养对象选拔主要面向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卓越计划”培养对象选拔主要面向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2.以推免方式录取的2021级硕士生,亦需按程序参加本次选拔;
3.2020级以前入学的博士生,在达到选拔条件并经导师证明在2022年12月以后毕业的亦可以参加选拔,选拔条件参照博士二年级申请入库的要求;
4.参加2021年度“拔尖计划”中期考核的硕士及博士生,无需另行申请,通过考核者继续进入“拔尖计划”培养,未通过考核者自动淘汰。
二、选拔条件
研究生入选“拔尖计划”、“卓越计划”的具体条件,分别按照《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修订)》(广工大研字〔2021〕20号)、《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卓越应用型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广工大研字〔2021〕19号 )有关规定执行。
三、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2021年11月4日-11月15日。
(1)“拔尖计划”:研究生本人填写《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对象申请表》(见附件1)以及《申请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对象现有成果登记表》(见附件2)(注:所有成果必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如图书馆出具的SCI论文检索证明、专利证书、专利申请证明、已发表论文复印件、论文录用证明、竞赛获奖证明等),由导师出具推荐意见(含对学生日常表现、科研潜质的评价以及导师的培养举措、资助承诺等),统一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处(电子版标题为学院+姓名+拔尖计划,纸质版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87082783,邮箱:glyjs@gdut.edu.cn 。
(2)“卓越计划”:研究生本人填写《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卓越应用型人才培养对象申请表》(见附件3)(附所依托的应用型项目的立项证明、经费证明,或所依托的联培机构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等)以及《申请研究生卓越应用型人才培养对象现有成果登记表》(见附件4)(注:所有成果必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如图书馆出具的SCI论文检索证明、专利证书、专利申请证明、已发表论文复印件、论文录用证明、竞赛获奖证明等),经导师出具推荐意见(含对学生日常表现、科研潜质的评价以及导师的培养举措、资助承诺等),统一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处(电子版标题为学院+姓名+卓越计划(专业),纸质版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87080156,邮箱:mpacc@gdut.edu.cn 。
2.学院审核、推荐及公示:2021年11月16日-11月29日。学院将对所有学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将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3.学校评审: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20日。研究生院根据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情况确定入选2022年度“拔尖计划”、“卓越计划”的总名额,并根据各学院审核及推荐排序以及导师、学院的培养条件及措施、近几年拔尖创新型人才培育成效等,经专家评审确定各学院的名额及最终入选名单。
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