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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9-08点击数:打印

为确保我院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公开、公平、有序、按时完成,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广工大规字〔201929号)、《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奖励名额及分配

2020年度学校下达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为8人,其中博士研究生2人,硕士研究生6人。博士、硕士两个类别的名额不可交叉使用。

四、参评条件、评审方式与积分计算

参评条件、评审方式与积分计算见附件6:《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五、评审程序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采用认定和评定两种方式。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评审认定、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复核确定;博士研究生由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评审推荐、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评定。

六、工作安排

(一)学院按要求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制定并公布《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二)学生申请。学生本人在2020912日前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xsgl.gdut.edu.cn/),点击“信息填报”,完善“论文、专利及软著、著作及设计作品、学术竞赛”等信息,再点击“事务管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进行申请,并向学院如实填写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附件4(博士或附件5(硕士,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成绩单、已发表的论文专利证书等)及其复印件,经导师(推荐人)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后上交至管理学院A204,其中推荐意见需明确写明该生是否存在学术不端等不适合参评的行为。

(三)学院评审。2020913日~924日,学院评审工作小组组织评审,按分配名额确定博士研究生推荐名单和硕士研究生评定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相关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学工处

)投诉与举报处理。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及相关人员,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提出申诉,学院评审工作小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八、特别说明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辅助材料必须是在目前所在身份期间(新生除外),并截止于个人提交申请材料时间(不能超过2020912日)。之前已用于参与评选并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支撑材料(含成绩、学术成果及竞赛类获奖项目等)不可重复利用。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20-87083860  

 

管理学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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