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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8-01-25点击数:打印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社科〔2006〕2号),为做好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要求,以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服务。
  二、申报内容
  1.本次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申请者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求,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体现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决策参考价值。
  2.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般项目的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
   3.项目申报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5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招标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
  (5)连续两年(指2016、2017年)申请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18年申报资格。

特别注意: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能同时申报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不能同时申报

        可同时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四、申报办法及程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评审书》启用2018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平台,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和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信箱:xmsb2018@sinoss.net
  五、申报书填写规范和技巧:
  1.申请人可下载本通知页面附件中的申请书模板,或登录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下载。已申报过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的用户,可直接使用此前注册的账户密码登录系统;新申请者,可自行登录申报网站,注册用户名进行填报。港澳台及其他外籍申报人员需要开具在职证明,提交至科技处413,申请特殊申报模板。在站博士后申请人,请下载通知附件《广东工业大学在站博士后申报2018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承诺书》,与申请评审书纸质版终稿一并提交。
  2.项目立项后各年度拨款额度以项目负责人在申请书中填写的分年度预算额度为准,请各位申请者合理安排各年度预算额度。预算科目中劳务费/差旅费/国际合作费不能超过直接经费的20%,若超过需清具体明细。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三项预算额度原则上不允许调增;间接经费请按照申请经费的30%填写,请务必在相应栏目中填写。
  3.《申请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广东工业大学)、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请用Microsoft Word软件查重单位、姓名,并全部删除)
  4.项目“最终成果形式”有“论文”“著作”“研究报告”,建议只填写其中一种成果。项目参与成员最好3-5个,不要只写自己1人或全是学生,建议成员要有梯度(如教授、副教授、讲师等)。
  5.申请书填写时,请按表格要求提示逐一填写,建议有图表(比如研究思路图等),特别是要加强论证,反复琢磨,严谨规范。
  6.网上提交的《申请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内容必须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7.本年度国家社科项目和教育部项目不能同时申报,在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下,只能申报其中一类项目。连续2年(指2016、2017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本次不能申报,只能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8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我校申报时间安排:
  1、2018年2月28日 :网上提交正式申报材料。
  2、2018年3月1日-4日:学校进行形式审查,并反馈修改意见,请保持手机畅通。
  3、2018年3月5日-7日 :申报者根据修改意见进行修改。
  4、2018年3月8号上午12:00前:网上提交最终版,逾期恕不受理。
  5、2017年3月10日上午12:00前:以院系为单位提交一式两份正式申报材料纸质版(A4纸打印,左侧装订)至行政楼413房。

 联系人:朱艳 李世 39322152
  附件一:2018年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附件二:博士后申请教育部人文项目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