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和激励优秀学子奋发学习、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全面发展,充分展示我院优秀毕业生的精神风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促进学院学风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经研究,我院决定开展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2017届十佳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2017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时间
2017年3月中旬—5月中旬
三、奖项设置、名额分配及申请条件
本次活动将评出“管院之星”1名、“专业之星”11名、“自强之星”、“创新创业之星”、“实践之星”、“文体之星”“学业进步之星”各1名。
(一)所有奖项均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道德品质良好,遵守国家法律,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
2.热爱所学的专业,勤奋学习,学习成绩良好,有较强的吸收运用知识的能力;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心健康。
(二)奖项类别和申请条件



四、评选程序及具体时间安排
(一)报名申请
1.各参评人按照要求填写提交《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2017届十佳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各参评人可同时申请两个奖项。
2.1500字左右能突出本人亮点、展现风采的事迹材料(第三人称撰写)。
3.生活照一张。
以上三项必备材料均需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并请务必于3月17日(周五)下午16点前报送,纸质版报到A南204辅导员助理处,电子版发到邮箱:1174578272@qq.com,电子版文件名为“姓名(申报奖项)”,如:“张三(专业之星)”。
(二)材料审核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如有问题将及时向报名同学反馈审查意见。
(三)学院初评
学院学工办老师组成2017届管理学院十佳毕业生评选小组,根据评审标准进行初评,按照候选人与每个奖项实际评选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推选出符合条件的正式候选人进入下一阶段评选。
(四)线上投票
年级委公众号发布候选人情况,线上互动对其评价(开放评论),最终投票结果根据每一对应奖项第一名给予综合评分加分。
(五)复评答辩
复评答辩评委由学院领导、学工办老师、专业老师和班主任以及学生代表组成。每位候选人分别进行5分钟个人展示并接受评委和现场学生代表及观众的提问,时间为1分钟。答辩结束后,由评委依据候选人现场汇报的情况进行评分。每个候选人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各成员互评分数之平均值。根据得分高低,确定评选结果。
(六)公示
最终评选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天,公示期间,广大学生对当选名单有意见的,可向评选委员会实名方式提出并递交相应说明材料,必要时可调整当选人名单。
(七)表彰
主办方将在5月中旬举行颁奖礼,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杯。
五、具体时间安排
(一)报名申请:3月10日—3月17日(逾期视为弃权)
(二)材料审核:3月18日—3月20日
(三)学院初评:3月21日—3月24日
(四)线上投票:3月25日—3月30日
(五)复评答辩:3月31日
(六)结果公示:4月3日—4月5日
(七)颁奖表彰:5月中旬(暂定)
附件: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2017届十佳毕业生报名表
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