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委库入库委员的通知

单 位:人事处
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暂行办法》(粤人发[2003]101号)精神,学校今年将调整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2、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3、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有承担过重大项目(课题)或解决重大疑难专业技术问题的经历,业绩显著,并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
  4、在高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担任本专业教授(研究员)职务3年以上(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除外)。
  二、推荐学科(专业)
  1、文科类: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经济学、政治学、体育学、艺术学、英语。
  2、理工科类:数学、物理学、化学、力学、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
  三、推荐程序
  1、评委库委员人选由所在单位推荐,并填写《广东工业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一式一份)、《广东工业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入库汇总表》。
  2、《推荐表》、《汇总表》请各单位于7月8日前报送我处师资科,电子文档发至szk@gdut.edu.cn。
  联系电话:020-39322790

  附件:
  1、
广东工业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
  2、
广东工业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委员入库汇总表

                               人 事 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注意:请符合条件的老师在7月5日(周五)前将推荐表的纸质版交到学院办公室任老师处,电子版发到学院邮箱glxy@gd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