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职工社保缴费工资的紧急通知

单 位:人事处
各单位:
  现接省、市地方税务局的紧急通知,将从2013年7月起调整2013社保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我校必须在7月13日前完成申报工作,现将我校核对2013社保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电子版核对表将于6月29日发到各单位电子邮箱,请查收并自行打印成纸质的核对表(请勿修改电子版数据),由本单位职工核对其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及缴费工资后签名确认,请于7月8日(星期一)前把核对签名后的纸质表格交回人事处劳资科(大学城行政楼416-1)。
  2、如职工发现核对表中姓名、身份证号码、缴费工资有错漏的,请在表中注明正确信息后签名确认并将身份证复印件(复印正反面)一并上交以便按规定程序申报修改。    
  3、缴费工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财政统发工资人员
  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由省人社厅根据职工的2013年7月工资额确定,无需本人核对。
  失业保险缴费工资=应发合计;以职工的2013年6月份工资为计算基数。
  (2)非财政统发工资人员
  养老、失业保险缴费工资=应发合计;以职工的2013年6月份工资为计算基数。
若缴费工资数超过(低于)地税局规定的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的,按地税局公布的上(下)限数作为缴费基数。
4、若有本单位职工不在核对表中的,请在纸质核对表中补充其信息;表中若有非本单位职工的请注明。
  5、如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前交回职工签名核对表的或职工未签名的,地税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直接确定相关职工的缴费工资
6、编制外人员的核对表一并下发,请注意查收。
7、根据省、市地税局关于调整2013社保年度社保费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自2013年7月起,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2645元,下限为2529元;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5939元,下限为1550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5939元,下限为3118元。
  因核对职工社保缴费工资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时间紧任务重,为不影响全校教职工的申报工作,请各单位积极配合按时完成核对任务。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联系人:张玉磊 联系电话:39322791 电子邮箱:Lzk@gdut.edu.cn
  
                            人 事 处
                           2013年6月28日
请各位老师在本周内到学院办公室罗雪萍老师处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