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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英育才”培养对象年度考核通知

时间:2013-05-10点击数:打印

“培英育才”培养对象年度考核通知

单 位:人事处
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培英育才计划暂行办法》规定,“培英育才”培养对象实施培养期工作报告制度。培养对象每培养年度末应向人事处提交《广东工业大学培英育才培养对象年度工作情况报告》,使学校及时了解和掌握培养对象的工作情况。我校首届“培英育才”培养对象至今年4月底已满一年,现就我校“培英育才”培养对象第一年工作报告通知如下:
一、5月24日前培养对象填好《广东工业大学培英育才培养对象年度工作情况报告》(附件)交所在单位。
二、5月30日前,各单位主管思想教育、人事、教学、科研工作的负责人对培养对象所填的年度工作报告进行审查,并对培养对象一年来的教学、科研、师德表现等作出评估。
三、各单位在5月31日前将培养对象的年度工作报告表交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到szk@gdut.edu.cn。
联系人:魏惠芳 联系电话:39322790


附件:
广东工业大学培英育才培养对象年度工作情况报告(教学类)
广东工业大学培英育才培养对象年度工作情况报告(科研类)
以上附件请用A4纸双面打印

人 事 处
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