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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收取硕士生导师培养费通知”

时间:2012-09-26点击数:打印

单 位:研究生处(研究生工作部)

  根据学校规定,我校硕士生导师从2011年开始,每年招收的第一个硕士生不交培养费,招收的第二个硕士生交培养费1500元,第三个及以上每招生一人交2000元;我校聘任其他高校导师按照原来签订的协议、合同执行;联合基地的导师每招收1名硕士生,学校收取1500元。请各学院通知导师于10月19日之前到财务处交清,并把交费(转账)单交研究生所在学院教务员汇总,10月26日教务员汇总收齐后交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咨询电话39322721张应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