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学校规定,导师仅招收1个研究生,不需缴纳培养费,招收第2个研究生需缴纳1500元培养费,第3个及以上,每个缴纳培养费2000元。
2.每位导师招收全日制研究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名,但承担国家基金项目和较大规模横向课题的导师,可按照下述条件增加招收研究生人数: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的导师,在研期间每年可增加2名研究生招生指标;
(2)承担横向课题年到校经费超过50万元的导师,两年内每年可增加2名研究生招生指标;
(3)由于学科发展需要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由学院另行研究决定招生人数。
3.根据广工大校字〔2012〕13号文件《广东工业大学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管理规定》,延长退休年龄的导师需要向校学位办提出继续指导研究生申请,校学位办批准后学院方可安排指导研究生,请需要的老师在9月11日之前将学位办的批复文件复印件交研究生办公室。
学院双选系统将在近期开通,届时将网上通知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