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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报送要求

时间:2012-04-20点击数:打印

201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报送要求

单 位:人事处
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报送要求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表一式两份(具体要求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相关学历证书及鉴定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体检表;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思想品德鉴定表;
  7.近1学年的教学任务书;
  8.小1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32mm*22mm);
  9.“教育学”和“心理学”的合格证书或证明(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补修本科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免普通话测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申请人需提交教授或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证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各学院(部)进行审查验证后,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学院的印章,原件退回申请人。
  二、材料整理要求
  1. 提交认定材料复印件的要求:
  (1)使用A4复印纸单面复印;
  (2)身份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需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如果是第二代身份证的,需将证件正反面复印;
  (3)岗前培训证书有照片一面复印在A4纸的上半部分,有成绩那一整面复印在下半部分;
  (4)审核人在每份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5)每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学院(部)的印章,印章应遮盖部分复印内容。
  2.材料排放顺序:
  (1) 身份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2) 相关学历证书及鉴定证明材料复印件;
  (3) 近1学年的教学任务书;
  (4) 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登记表(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申请人)或补修本科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复印件(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申请人);
  (5) 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免普通话测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
  (6) 思想品德鉴定表;
  (7) 体检表。
  3.材料夹放要求:以上材料按规定顺序排好,用小马尾夹夹好后,夹放在申请表的中间。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我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4日至5月6日。申请人直接在“广东省教师资格网”(网址:
http://jszg.gdhed.edu.cn)“网上报名”栏目中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用80克A3纸双面打印(或复印成A3)一式两份,注意一定要从系统导出。
  2.关于材料报送时间等其他相关事项请详阅《关于开展我省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没有按照要求上报(填写)的材料均视为不合格材料,请各学院(部)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39322790 联系人:魏惠芳
  相关附件:
  1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填写样式
  2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报送材料具体要求》
人事处
201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