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2012年上半年计划生育函调的通知”
时间:2012-04-17点击数:打印
2012年上半年计划生育函调的通知
单 位:计划生育办公室
各单位:
定于4月16日至5月10日为我校2012年上半年计划生育函调时间。
函调对象:本校已婚男性教职工(含编制外合同工)、在校已婚男性学生,配偶年龄在49周岁以内且不属我校在编人员。
一.函调方式:各单位计生联络员掌握落实应函调人员名单,严格核查本单位男性人员的婚姻状况,及时发放计划生育调查函本。
二. 函调要求:根据新出台的穗计生发【2011】12号文《关于印发广州市属地机团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的通知》精神,要求如下:
1. 回函必填内容:回函单位、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经办人(要求写全名);已育人员必须有查环查孕情况、有否政策外怀孕、目前有否孕情等信息;回函必须按表格内容准确和完整填写。
2.调查函从发放之日起20天内交回发函单位审核、汇总。
三. 回函说明:
1. 配偶工作单位有专门计划生育部门的由单位回函。
2. 其他人员由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镇人口计生办回函,无街镇人口计生办加盖公章回函属无效。
3. 配偶为我校编制外合同工:由配偶本人带身份证和调查函到校医院做B超检查(检查安排为周一、三、五上午。检查地点:大学城校园医院和东风路校区门诊部B超室)由用工部门根据B超检查结果及在岗情况、孕情等信息加盖意见、公章。
4. 配偶出(境)国人员提供其出境记录材料。
5. 教职工出(境)国进修学习者,各单位负责落实其配偶的回函。
四、请各单位联络员于5月10日前交回调查函回执页和汇总表纸质版盖章后交计生办,电子版发至计生办邮箱jsb@gdut.edu.cn
相关街道信息:
1.配偶户籍属广州市东风东路729号集体户的办理回函地点:黄花岗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地址:越秀区水荫路33号黄花岗街道办事处一楼(192路公共汽车站对面),电话:87680621。需带资料:户口簿、计划生育服务证、身份证。
2.配偶户籍在五山街道人员,需带户口簿、计划生育服务证、身份证。地址:天河区岳州路39号。电话:85287211、85282369。
温馨提示:户籍在五山街道广外艺居委会的,按照社区居委会通知:于2012年4月19日下午2:30~4:30分,在广外艺行政楼二楼校医室进行免费查环查孕活动。电话:38457490
附件:
2012广东工业大学男职工(含编制外合同工)配偶计划生育函调回函汇总表
2012广东工业大学男学生配偶计划生育函调回函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