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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规定

时间:2012-04-09点击数:打印

管理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规定
为了规范我院硕士研究生的论文答辩,保证论文答辩过程的公平、公正,在借鉴兄弟院校相关经验的基础上,经学院党政联系会议研究,决定对我院硕士研究生(含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做出以下规定:
1.导师不参加本人指导研究生的论文答辩;
2. 学位论文送审的校内外专家、答辩委员会外请专家由导师提供建议名单(要求为本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方可聘请;
3. 答辩分组及答辩委员会校内专家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统一安排;
4.以上规定,从2012410开始实施。
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