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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技人员继续教育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1-11-04点击数:打印

单 位:人事处

各位老师: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核发证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办〔2011〕329号)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文件的要求,人事处已在8月2日校内通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中就做好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作了布置,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完成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年度继续教育任务。据申报系统记录数的显示,大部分老师尚未完成该项任务。经与省人社厅继续教育处确认,继续教育学时申报系统尚未关闭,请尚未注册的老师尽快登陆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www.gd.lss.gov.cn/jxjy/)完成个人注册及学时申报工作(学校属性选择“省直”),已注册未完成学时申报的老师尽快申报,务必于2011年11月30日前完成2010年和2011年两年的继续教育任务。
                             
                               人 事 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