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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2011年上半年计划生育函调的通知”

时间:2011-05-03点击数:打印

单 位:计划生育办公室

各单位:
  定于4月26日至5月20日为我校2011年上半年计划生育函调时间。请各单位联络员到计生办领取计生函调本,于5月20日前交回函调本回执页和汇总表。
  领取函调本地点:大学城校园行政楼430室、东风路校区图书馆704室。
  函调对象:本校已婚男性教职工(含编制外合同工)、在校已婚男性学生,配偶年龄在49周岁以内且不属我校在编人员。
  一. 函调要求:
  1. 回函必填内容:回函单位、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经办人(要求写全名);已育人员必须有查环查孕情况、有否政策外怀孕、目前有否孕情等信息;回函必须按表格内容准确和完整填写。
  2.调查函从发放之日起20天内交回发函单位审核
  二. 回函说明:
  1.配偶工作单位设有计划生育部门由单位回函。
  2.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回函,使用单位公章回函者,请要求回函单位加以说明:“本单位计划生育回函由本公章代章”。 
  3.其他人员由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委会、居委会检查回函;村民委员会的公章无效。
  4. 配偶为我校编制外合同工: 由用工部门根据校医院 4月份体检的B超检查结果及在岗情况、孕情等信息加盖意见、公章。
  5.配偶出(境)国人员提供其出境记录材料。
  6.教职工出(境)国进修学习者,各单位负责落实其配偶的回函。
  
附件:
表一:广东工业大学男职工(含编制外合同工)配偶计划生育函调回函汇总表
表二:广东工业大学男学生配偶计划生育函调回函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