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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中期检查通知

时间:2011-01-10点击数:打印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中期检查通知

单 位:教务处

各学院:
  为全面了解我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进展情况,促进项目良好发展,提高项目实施成效,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管理办法》及《广东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实施方案》,学校决定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0年立项的广东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
  二、检查内容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下一阶段工作计划、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等方面。
  三、检查形式与时间安排
  此次中期检查学校将采取项目组自查、学院检查、学校审核的形式进行。
  1、1月7日-12日:项目自查
  项目组应在总结前期研究工作的前提下,认真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中期检查表》,同时整理项目研究日志(或笔记),指导教师填写意见,并于1月13日前将中期检查表、项目研究日志(或笔记)交至各学院相关负责人。
  2、1月13日—1月18日:学院检查
  各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认真填写中期检查表中的“学院意见”一栏,并对学院项目总体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中期检查情况统计表》。并于1月18日前将《**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广东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中期检查情况统计表》、学院审查通过并签字盖章后的各项目《广东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中期检查表》(纸质材料1份,电子版发至jyk2@gdut. edu.cn)交至教务处教研科。
  3、学校审核
  学校将于1月下旬组织进行2010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项目中期检查审核,给出审核结果。
  四、检查结果
  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学院检查结果,给出继续进行、限期整改或终止的评审结果,并在学校网站公布。
  1、对于限期整改的项目,整改方案以书面的形式上交教务处教研科,经专家检查通过的项目方可继续实施;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项目,将终止项目的进行。
  2、被终止的项目除参与的学生不能再次申报创新项目外,也将影响指导教师再次申报项目的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瑞芳
  联系电话:39322771
  电子邮箱:jyk2@gdut.edu.cn
                              教务处
                                 20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