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学校工作安排,每年进行两次申请博士、硕士(含:专业学位硕士)、学士(含:普通高等教育双学士、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审核工作。为做好2010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及申请学位审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答辩及资格审查
1.博士生、全日制硕士生、工程硕士生、高师硕士生、工商管理硕士(MBA)申请此次学位论文答辩者,于即日起至4月30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教育网页【申请答辩登记】,并将打印的《答辩资格审查表》、《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及有关佐证材料(含缴费凭证复印件)送交所在学院的教务员初审。申请提前答辩者,还需提交《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答辩审批表》。
2.凡欠交学费者,应交齐相关费用,方能申请答辩。交费方式:
(1)可通过每天24小时开通的“缴费易”,凭银联通用卡,自助刷卡缴费。我校“缴费易”设置地点为:
大学城校区:行政楼财务处402室、校园卡管理中心、学生食堂。
东风路校区:3号楼一楼、图书馆一楼财务办门口;
龙洞校区:外宿舍区保安亭、学生公寓A栋首层、行政楼三楼财务办。
(2)银行汇款。单位名称:广东工业大学;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大学城支行;银行帐号:3602062519100000669同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学号×××,姓名×××的研究生学费”。
缴费后,我校财务处将在一个月内出具广东省财政厅印制的“广东省高等、中专、成人学校教育收费收据”。
3.请各学院教务员于4月30日之前将申请答辩者所有材料送交校学位办审核后,领取《答辩资料袋》。申请答辩的博士生,经校外送审同意答辩后,到东风路校区图书馆702室领取《答辩资料袋》。
二、学位论文评阅
按《研究生手册》规定,凡学校组织送审的学位论文,学院可不再安排学位论文评阅。未被学校组织送审的学位论文,学院需安排2名与学位论文有关学科的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同行专家评阅,其中1名必须是外单位的专家。答辩前需收齐同行专家《学位论文评阅书》递交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供答辩时参阅。
三、学位论文答辩安排
各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负责开展答辩工作。请各学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规定(查阅《研究生手册》第7页)设立答辩委员会,并于6月5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四、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6月15日之前召开全体会议,审核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的申请学位审核工作。请教务员通过《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负责录入和审核答辩成绩、答辩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票数等相关信息。请各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准备好《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研究生授予学位的情况报告》,电子文档报送校学位办。
请教务处按有关规定,准备好授予学士学位(含:普通高等教育双学士、成人高等教育学士)的相关材料,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于6月底召开全体会议审核授予学位名单。
校学位办
2010年0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