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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申请答辩的通知

时间:2009-10-26点击数:打印

根据学校学位办通知,2009年秋季的硕士研究生的学位申请工作具体安排如下,请各位有学生参加本次答辩的硕士生导师督促学生严格按此进度进行,谢谢!
09年下半年申请学位审核工作安排


单 位:学位办公室

  按学校工作安排,每年进行两次申请博士、硕士(含:专业学位硕士)、学士(含:普通高等教育双学士、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审核工作。为做好2009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及申请学位审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答辩及资格审查
  1.因博士学位论文需提前一个月校外送审,博士生申请答辩时间已于10月20日结束,答辩资格审查名单于10月22日在校园网上公示7天。
  2.工程硕士生、高师硕士生、提前或延期答辩的全日制硕士生,请于10月26日至11月5日期间,登录我校研究生教育网页申请答辩登记,并将打印的《答辩资格审查表》、《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及有关佐证材料送交所在学院的教务员初审。申请提前答辩者,还需提交《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答辩申请表》。
  请各学院教务员于11月10日之前将申请答辩者所有材料送交校学位办审核后,领取《答辩资料袋》。申请答辩的博士生,经校外送审同意答辩后,到东风路校区图书馆702室领取《答辩资料袋》。
  二、学位论文评阅
  按2009年版《研究生手册》规定,凡学校组织送审的学位论文,学院可不再安排学位论文评阅。未被学校组织送审的学位论文,学院需安排2名与学位论文有关学科的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同行专家评阅,其中1名必须是外单位的专家。答辩前需收齐同行专家《学位论文评阅书》递交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供答辩时参阅。
  三、学位论文答辩安排
  各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负责开展答辩工作。请各学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规定(查阅《研究生手册》第7页)设立答辩委员会,于12月5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四、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12月15日之前召开全体会议,审核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的申请学位审核工作。请教务员通过《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负责录入和审核答辩成绩、答辩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票数等相关信息。请各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准备好《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研究生授予学位的情况报告》,报送校学位办。
  请教务处按有关规定,准备好授予学士学位(含:普通高等教育双学士、成人高等教育学士)的相关材料,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于12月底召开全体会议审核授予学位名单。
                              
校学位办
                              2009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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