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评议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通知和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院202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在编在岗教职工(含“百人计划”引进的全职高层次人才、聘用制职员)。其中,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按照党委组织部发布的有关通知进行。
二、考核时段
根据学校发展需求,教职工年度考核由原来按学年度调整为按自然年度考核。本次考核时间段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各单位应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结合岗位特点,按照《广东工业大学教职工考核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18〕45号)规定的年度考核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工作。
四、年度考核以教职工完成岗位职责情况为主要依据。
1.教师岗位人员重点考核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实绩与贡献,突出标志性成果导向,对年度工作完成情况严格实行量化计分(《2025年教师工作量考核分计算方法》另行下发),工作量考核分作为教师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2.管理岗位、辅导员岗位人员以相关考核电子评议系统的评议结果作为参考依据。
3.其他专技岗位的实验技术人员以《实验室工作日志》作为考核参考依据。
五、按照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要求,教职工师德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部分,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具体按照《广东工业大学师德考核实施办法》(广工大党字〔2025〕20号)执行。
六、时间安排
考核工作进度安排详见附件3。
七、其他事宜
对于考核年度内已退休的教职工,如在2025年8月31日前退休的,不参加考核;2025年9月1日后退休的,可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回原单位参加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
管理学院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