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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实验室机房选课与使用管理办法

时间:2021-04-06点击数:打印

(管理学院[2021]1号)

为了保证维持正常的实验教学秩序,实现实验教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提高我院实验教学的信息化和管理水平,实验中心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开发了针对实验课选课的机房管理系统,该系统极大地方便了老师选课,有效地提高机房的管理效率和水平。为了更好地配合学校实验教学改革,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实验室的使用管理,特制定了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服务对象

主要服务于全日制本科实验教学与竞赛,同时服务于学院的科研、学术交流等活动;在不影响本学院本科实验教学的情况下,在正常上班时间内,为全院师生免费开放自由上机的预约服务。

第二条 教学计划内的实验课安排

(1)本科教学计划中有实验或实践学时的课程,可以直接在机房管理系统上申请使用机房。

(2)申请时请准确填写实验课程名称、班级等相关信息,否则将被退回。

(3)申请的实验学时数应与教学计划中要求的学时数保持一致。

(4)实验上机时间由各任课老师自行在网上安排,采用先排先得原则,实验管理人员不提供给教师排课的服务。

第三条 教学计划外的实验课程安排

(1)对于学院开展的科研、学术交流等活动临时使用实验室的,需由负责人办理《管理学院科研、学术交流活动实验室使用申请表》手续后,方可在系统上申请使用机房。

(2)对于教学计划没有实验学时数的课程,原则上不安排在实验中心上课。如有特殊需求,须由任课老师办理《管理学院理论课实验室使用申请表》手续后,方可在系统上申请使用机房。

第四条 实验排课时间

(1)机房选课开放时长为三周时间。在每学期开学前一周,统一开放机房管理系统,开学第三周起关闭选课功能。

(2)实验课补选。为严肃实验教学与计划安排,要求实验课教师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按实验教学中心规定时间正常选课,原则上不允许补选课。确实因为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错过选课时间的教师,可在开学第三周按要求办理《管理学院实验课延迟安排申请表》手续,并在系统上完成申请使用机房。

第五条 排课信息上报

实验中心按设备处要求,在开学后第三、第四周两周内将老师的实验课程安排情况如实录入到设备处“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

第六条 后果与责任

(1)因选课相关信息填写不准确而造成审核不通过,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由任课教师自行承担责任。

(2)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排课的,数据一经上报给学校设备处后,由此造成的实验教学数据与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不一致等造成的教学事故等后果由任课教师自行承担责任。

(3)对于没有计划实验学时数的理论课程,如没有按学校安排地点上课,而申请在机房上课的,造成的教学事故等后果由任课教师自行承担责任。

第七条 选课管理系统地址

(1)实验中心机房管理系统地址为http://glsys.gdut.edu.cn/glxylab/index.action;也可以通过管理学院主页的实验中心链接进入选课系统。

(2)其他使用过程中,如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实验中心人员。

(3)使用实验中心开展实验教学课程的教师和相关人员,需严格按管理办法执行,否则,机房管理人员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 说明

本办法由管理学院实验中心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管理学院

二○二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