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20〕25号 )第九条要求,我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月将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名单进行公示。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现将2023年3月研究生助学金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如有任何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反映情况时须用真实姓名,须有具体事实;匿名的举报反映,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一律不予受理。逾期不反映,视为无异议。
公示时间: 2023年3月2日-2022年3月6日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 020-87083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