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广工大规字〔2023〕6号)第六章第三十九条第七款规定,管理学院汤艳瑶、梁曼青2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时间超过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出国),且不符合申请延期答辩条件,拟作退学处理。
现以公告形式告知,公告期自2024年11月8日至11月21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公告期内未提出陈述、申辩的,将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退学处理。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0-87083029
电子信箱:mba@gd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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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拟给予退学处理学生信息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专业名称 |
身份证号 |
1 |
2111908085 |
汤艳瑶 |
工商管理硕士 |
441402********1086 |
2 |
2111908393 |
梁曼青 |
会计硕士 |
440783********5421 |
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