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广东工业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23〕3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院因公临时出访访后情况予以公示。出访详情见附件的公示表。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及时报告,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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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