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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专硕兼职导师的通知

时间:2012-05-03点击数:打印

为了促进我院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充分利用科技创新企业、研究院所等校外的优质资源,共同打造培养创新性、复合型的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的示范平台,实现产、学、研的良性互动,同时为了充分发挥校外兼职导师对高层次人才培养的积极作用,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我院计划聘请一批实践经验丰富、理论知识扎实、具有高层次高水平的校外兼职导师。
一、兼职导师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在企业担任高层管理人员。
2、拥护党的领导,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熟悉学位条例,作风正派,治学严谨,能保证硕士生的培养质量。
3、教学经验丰富,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能高质量地讲授一门以上本学科本科必修课程或反映当前国内外重要学术成果的研究生选修课。
4、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近三年内曾在国内外较高级的学术刊物或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上发表过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专著、教材,或有由省、部级有关部门主持鉴定的科研成果。同时,能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5、有明确而稳定的科研方向,已在某方面进行过较系统的研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科研成果,正活跃在本学科前沿,有较充足的供研究生课题研究所需的科研经费和科研协助人员。
6、身体健康,年龄在57周岁以下。
二、兼职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审核程序
1、申请者填写《申请广东工业大学硕士生兼职导师简况表》以及相关的资质证明: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明、企业职务证明。
2、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在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后,根据相关专业导师队伍的现状对申请者的申请进行审议、表决,将获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的申请者的有关材料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3、校学位办公室将对申请者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者名单公示一周后,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颁发聘书,聘期三年。
敬请学院各位老师给予推荐,如有推荐,请将相关资料在5月31日前提交到A南207龚老师,电话87082783。谢谢!

附件:userfiles/file/gdut硕士生兼职导师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