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 公示公告 - 正文
转发“申报“培英育才计划”培养对象通知”

时间:2012-03-02点击数:打印

单 位:人事处

各单位:
《广东工业大学培英育才计划暂行办法(教学类)》和《广东工业大学培英育才计划暂行办法(科研类)》已经2011年第十九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并于2011年12月31日起颁行。现就我校开展 “培英育才计划”培养对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教学类、科研类。
  二、申报层次:第一层次、第二层次。
  三、申报程序: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培英育才计划” 培养对象申报表》)后,院(部)对其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推荐人选,并将申报人的材料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四、申报材料
 1.《广东工业大学“培英育才计划” 培养对象申报表》(一式六份)
 2.申报书附件材料一式2份,材料包括:① 封面、附件目录(含页码);②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③ 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④ 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⑤ 主 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⑥ 奖励证书复印件;⑦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五、申报人年龄的计算及所有业绩成果截止至2011年12月31日止。
  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请各学院于3月9日前报送我处师资科。
   联系人:魏惠芳 联系电话:020-39322790
   电子邮箱:szk@gdut.edu.cn

  附件:
  1. 广东工业大学培英育才计划暂行办法(教学类)》和《广东工业大学培英育才计划暂行办法(科研类)
  2. 广东工业大学“培英育才计划”培养对象申报表(教学类)
  3. 广东工业大学“培英育才计划”培养对象申报表(科研类)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学院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请于35日(星期一)上午11点前将申报材料交到A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