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活动
位置: 首页 - 科研活动 - 正文
  1. 首页
  2. 学院概况
  3. 师资队伍
  4. 科学研究
  5. 人才培养
  6. 国际交流
  7. 党群工作
  8. 学生发展
  9. 发展联络
关于核对2015年度科研积分的通知

时间:2016-09-08点击数:打印

时间 姓名
地点

单 位:科技处、人文社科处
各相关部门、科研人员: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绩效工资分配办法》,2015年度科研积分已计算完毕,由于科研积分涉及到科研人员的切身利益,请高度重视并及时核对;如有疑问,请于2016年9月18日前联系科技处(以电话/邮件形式联系39322710 / ruanyibang@qq.com),逾期将不再办理该项事务。
       查看科研积分方法:
       1. 进入科研管理系统(
http://222.200.98.160:8000/business/login.jsp),默认用户名密码均为工号。
       2. 点击“科研考核”-----“考核结果”----- “查看考核情况”
       在以往的积分考核工作过程中,常出现各种积分问题的质疑,请各位老师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绩效工资分配办法》附件3第十一条:
科研项目业绩金分两次发放,纵向项目经费到校当年下拨70%,剩余30%于项目结题验收后下拨;不能结题验收或者不能按财务和技术要求验收的项目不予下拨,如项目结项鉴定不合格或被撤项处理的,学校将扣回已下拨的业绩金。
       2. 此次积分为2015年期间
到账的项目、发表的论文/著作/教材、获奖、专利等。
       3. 教务处管理项目的积分由教务处提供,研究生管理项目的积分由研究生处提供,不需要老师个人提供数据到科技处。
       4. 校内项目、学校配套经费、人才引进项目、不扣管理费等项目经费均不计算积分。
       5. 数据未录入科研管理系统的不算积分,未通过学校审核的数据不算积分。
       6. 所有参与计算积分的项目、成果均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工作,过期不予补发。
       7. 在录入论文后,
如果该论文需提供收录证明(SCI、SSCI、EI等收录证明),则在能够提供收录证明后才给予学校通过;录入相关科研成果时,需分配好贡献率,否则不计算积分。
       8. 纵横向项目需分配好年度工作量、业绩金(横向项目不需分配业绩金,只需分配工作量),否则不计算积分。
       9. 每次做了相关操作之后,需刷新个人积分,才能显示最新的积分:点击“科研考核”-----“考核结果”----- “查看考核情况”----- “刷新”。
       联系人:何旭彬
       联系电话:39322710
       邮箱:
ruanyibang@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