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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13年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第五批)

时间:2013-05-02点击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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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第五批)省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通知内容予以转发(见附件)。请按照指南要求,积极联系省级专业镇内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申报工作。

我校申报程序及相关说明:

一、组织方式
项目申报必须通过省科技厅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pro.gdstc.gov.cn)按时提交项目申报书及可行性报告等申请资料。

二、申报要求
  (一) 项目符合国家和省科学技术“十二五”规划,符合对应专项申报指南的要求。

  (二) 优先支持实施期内能产生较多数量专利成果(尤其是发明专利或获得国际PCT专利)的项目。
 
  (三) 申报单位为省内注册的法人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及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每个专业镇本年度申请支持建设的各类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数量不能超过2个。

  (四)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1.企业法人有3项以上(含3项)省级科技计划重大、重点项目(即立项财政扶持资金大于或等于100万元)在研的;2.企业法人有1项以上(含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合同逾期1年,未经业务系统提出验收申请或验收材料未经具有推荐资格的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3.项目负责人有2项以上(含2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在研的;4.在专项资金审计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五)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资格审查不通过:1.申报单位按指南要求需提供的财务报表、项目合作协议等重要附件材料不齐的;2.同一项目负责人本年度牵头申报2项以上(含2项)科技计划项目的;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4.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六) 主申报单位必须具备与申报项目内容相关的基础和能力,项目申报书的内容、指标必须明确客观,严禁各种夸大和作假行为,项目如获得立项要确保申报书和合同书的内容、指标的一致性,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申报程序
  (一) 注册。首次申报的项目主持人,从所在学院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已申报过项目的项目主持人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 申报。各学院(项目承担单位)和申报人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并在学校(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打印书面申报书一式8份(指南另有要求的,以指南为准)签字盖章后报送学校科技处相关科室。

  四、申报时间
  1、各申报单位通过网上申报项目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21日下午5:00,根据以往情况,截止当天一般系统极为缓慢,为避免因网络繁忙耽误申报,请务必5月2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并通知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审核(学校主报项目),如有补充修改,可在学院提交成功后由学校退回修改,并在5月27日前重新提交

  2、各申报项目可于2013年5月27日前登陆系统查询项目审核状态,经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带有水印编号的项目申报书正稿1份,连同所有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后,逐级提交有关单位和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学校主报项目请于2013年5月30日前完成参与单位及人员签字盖章后送交科技处,由学校统一上报省科技厅。企业主报项目请以地市科技管理部门规定时间为准。

五、其它注意事项
  1、为做好项目的跟踪管理,如确定申报意向,请各项目负责人提前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
  2、请有在研项目的负责人务必严格按照合同按期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如不能按期验收的,需提前申请变更合同时间,以免影响个人及所在单位的申报资格。

科技处联系人:穆淼、张良浩,39322711

1、2013年广东省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广东省省级专业镇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