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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全国教育科学研究项目通知

时间:2010-03-04点击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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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设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基金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20万元、一般课题10万元和青年基金课题8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2万元。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评审结果为准。

  二、申报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岁(1971年3月31日之后出生)。国家重点课题实行招标制度,申报者要求具备主持省部级相关教育科研课题的经历和良好信誉。申报者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报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报招标课题和其他课题互不交叉,申报者只能从中选一。

  三、国家重点课题申报者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2010版),届时需参加现场答辩,重点课题不填写《论证活页》;其他课题申报者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2010版)(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和《论证活页》。《课题指南》中列示的招标课题名称即为具体研究题目,申报者不得自行命题、随意缩小或扩大研究范围;一般课题申报者可参照指南标明的研究领域,自拟课题名称。申报者要在《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所申报课题属于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或自选课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在涉及西部教育问题研究时,优先考虑西部地区的课题申报者。

  四、申请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按表内要求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提供电子稿。

  
我院老师请于3月17日上午11:15前将《申请书》一式3份,《活页论证表》8份送至A南208,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aidx@gdut.edu.cn),请勿逾期。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指南

  
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申请·评审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教育学重大(重点)课题投标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