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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展报告的通知

时间:2016-12-22点击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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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科技处、人文社科处
各有关单位:
       依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在研基金项目每年应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在研国家基金项目(不含今年应结题项目)的负责人(详见:
应提交进展报告清单)应按要求认真撰写《进展报告》。国家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isis.nsfc.gov.cn)已分别为各个项目生成了《进展报告》空表,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到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填写。
       《进展报告》由报告正文和附件两部份组成。报告正文请参照“报告正文撰写提纲”撰写,要求层次分明,内容准确;附件给出标注基金资助的已发表或已有录用通知的论文目录、其他成果清单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注意事项:
        1、请各位项目负责人一定按要求认真填写,尽量提供详细的资料,未标注基金号的论文成果不要上报;
        2、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若有调整,需要明确要求调整的内容,并说明理由、必要性以及对项目实施的影响;
        3、项目负责人要整理研究过程,保存原始记录材料保证其真实性,并提交给学院科研秘书审核。研究过程原始记录材料在结题时需提交学校审核并存档。
       请项目负责人于2017年1月4日晚12:00前将《进展报告》电子版上传至国家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学校于2017年1月5日—7日对执行报告进行审核。
       在学校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将《进展报告》纸质文件(无需附件,双面打印)一式一份由学院于2017年2月27日下午4:00前统一上交学校科技处基础研究科(行政楼411)。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的内容必须一致。
       联系人:林超辉、陈辉
       电  话:020-39322712
       邮  箱:
kjc1@gd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