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位:科技处、人文社科处
各有关单位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6年度中期检查(简称中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1.2014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2.2013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和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5年中检或中检未通过者。
3.2015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可以参加此次中检。
二、中检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检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检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材料由学校统一报送。
2.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2016年6月14日起开通“中后期管理系统”,请相关项目责任人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中检报告书》,并在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
4.报送材料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5.在线填报信息截止日期:2016年7月4日。请各中检项目负责人于2016年7月5日之前报送纸质材料至大学城行政楼417室。
联系人:朱艳、钟科,电话:39322152
四、其他要求
各中检项目负责人需按《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以中检为契机切实推进项目研究工作。2014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检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检;本次中检审核未通过的,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检。
五、注意事项
1.中检结果将在教育部社科网公布。
2.本通知所有附件也可从教育部社科网下载。
附件: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2.2016年度需中检的一般项目一览表
3.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文章分类:校内通知 事务通知]
[所属部门:科技处、人文社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