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6年度国家基金进展报告的通知
单 位:科技处、人文社科处
各有关单位:
依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在研基金项目每年应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在研国家基金项目(不含今年应结题项目)的负责人应按要求认真撰写《进展报告》。国家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isis.nsfc.gov.cn)已分别为各个项目生成了《进展报告》空表,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到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填写。
《进展报告》由报告正文和附件两部份组成。报告正文请参照“报告正文撰写提纲”撰写,要求层次分明,内容准确;附件给出标注基金资助的已发表或已有录用通知的论文目录、其他成果清单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注意事项:
1、请各位项目负责人一定按要求认真填写,尽量提供详细的资料;
2、若研究计划有调整或经费使用与预算有出入的必须在《进展报告》中的“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如实反映。
3、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若有调整,需要明确要求调整的内容,并说明理由、必要性以及对项目实施的影响。
4、项目负责人要整理研究过程,保存原始记录材料保证其真实性,并提交给学院科研秘书审核。研究过程原始记录材料在结题时需提交学校审核并存档。
请项目负责人于2016年1月4日晚12:00前将《进展报告》电子版上传至国家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学校于2016年1月5日——8日对执行报告进行审核。在学校审核通过,项目负责人将《进展报告》纸质文件(无需附件,双面打印)一式一份由学院于2016年1月12日下午4:00前统一上交学校科技处基础研究科(行政楼417)。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的内容必须一致。
联系人:丁妍、陈辉
电 话:020-39322712 邮 箱:kjc1@gdut.edu.cn
附件:2016需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展报告的人员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