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我校科技创新能力和学科建设水平,学校特设立“广东工业大学团队平台重大成果培育基金”。基金的指导思想是“构筑大平台、组织大团队、承担大项目、培育大成果”。根据工作安排开展培育基金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已在我校工作,未获得学校引进人才专项资金资助的团队。
二、资助类别及申报条件
首批培育基金主要资助以下团队:学术型科研创新团队、开发型科研创新团队、教学创新团队。
1、学术型科研创新团队:以科学探索和理论创新为研究目的,多年来主要从事基础理论的研究,在本学科取得标志性研究成果,在国内本领域具有较高的影响力,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核心成员曾担任省厅级以上科研平台、团队的负责人,或曾获得过如下奖励之一:国家级科学技术或人文社科奖三等奖及以上的前5名,省部级自然科学或人文社科奖一等奖的前3名,省部级自然科学或人文社科奖二等奖及以上的第1名。
2、开发型科研创新团队:以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系统研发为主要内容,在本学科取得标志性研究成果,在本学科取得标志性研发成果,在国内本领域具有较高的影响力,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核心成员曾担任省厅级以上科研平台、团队的负责人,或曾获得过如下奖励之一:国家级科学技术或人文社科奖三等奖及以上的前5名,省部级自然科学或人文社科奖一等奖的前3名,省部级自然科学或人文社科奖二等奖及以上的第1名。
3、教学创新团队申请条件:应以教学改革和研究为主要内容,多年来主要从事教学科研相关研究,在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取得标志性质量工程项目和教学成果,在国内本领域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具体条件参照学校 “广东工业大学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
三、培育目标
申报团队的培育具体目标为:
1、国家级科研平台
(科技部)国家实验室、(科技部)国家重点实验室、(科技部)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发改委)国家工程实验室、(发改委)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2、国家级科研创新团队
国家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才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
3、国家级重大成果
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教育部人文社科奖(一等奖)
4、国家级教学团队
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教学名师
5、国家级教学成果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
6、省部级科研平台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中心、(科技厅)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科技厅)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省发改委)广东省工程实验室、(省经信委)广东省工程技术中心、(教育厅或广州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7、省部级科研创新团队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团队
8、省部级科研成果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及推广类、专利奖)(一等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应用技术类)(一等奖)、广东省哲学社科奖(一等奖)、教育部人文社科奖(二等奖)
9、省部级教学团队
广东省级教学团队、广东省级精品课程、广东省教学名师
10、省部级教学成果
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四、组织申报方法
1、申报受理后进行初审和入库评审的方式。
2、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团队按要求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平台团队重大成果培育基金”申报简表》(附件2),重点填写申报团队的现有研究基础、成果以及实现目标可行性等信息。其中“培育具体目标”必须按照文件规定选填。
3、各单位按要求汇总申报材料,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平台团队重大成果培育基金申报汇总表》(附件1)。
五、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按时完成审核申报工作。按要求报送《广东工业大学平台团队重大成果培育基金申报汇总表》(附件1)(一式两份),《广东工业大学团队平台重大成果培育基金申报简表》(附件2)(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科技处、人文社科处,电子版发至联系邮箱。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1年11月14日下班前。
六、联系方式
科技处、人文社科处,平台与团队建设科
联系人:刘鑫
电话:020-39322713
邮件:liuxin@gdut.edu.cn
附件1:
“广东工业大学平台团队重大成果培育基金”申报汇总表
附件2:
“广东工业大学平台团队重大成果培育基金”申报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