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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录入省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

时间:2011-03-04点击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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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广东省科技厅进一步做好2011年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工作,校科技处将于2011年3月30日前补充录入符合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资格但又未进入省基金专家库的人员信息。

  请管理学院符合下列评审专家资格而未进入专家库的老师,于3月30日前到科技处计划科(行政楼417室)填写相关材料。过期专家库将自动关闭。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资格(必须全部符合下列四个资格条件):

1、在我省境内工作、全职受聘于我省法人单位、在职在岗的科技人员;

2、曾获得省级以上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均已按计划实施,或正式通过了鉴定、验收或结题;

3、副高或副教授以上职称;

4、年龄不超过60周岁(院士除外)。

科技处联系人:萧君
联系电话:39322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