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组织开展第五届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2010〕16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全生产科技项目的暂行办法》(粤安监〔2009〕270号)有关规定提出要求如下,请一并执行:
一、申报科技成果奖项目应结合广东实际,以有效防控和遏制伤亡事故、保障职业安全健康为主要目标,紧紧围绕监测监控、隐患治理、执法监察、应急救援等重点领域,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在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发应用中,具有关键性、先进性、适用性的安全生产技术、产品、工艺、装备和材料,对于提升事故预防和控制水平,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和政府监管水平,具有重要科学价值的科技成果。
二、申报科技成果奖项目应至少符合以下一项条件:
(一)通过国家、省、市科技部门成果验收的科技项目;
(二)列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08-2010年年度科技发展项目计划并已完成研发的科技项目;
(三)列入省安全监管局2008-2010年年度科技发展项目计划并已完成研发的科技项目;
(四)列入国家、省直其他部门科技计划并通过成果验收的科技项目;
(五)其他经论证具有重要理论突破或推广应用价值的先进安全生产科技成果。
三、请按照《推荐书》填写说明要求填写并提供有关材料,于2010年11月6日前将《推荐书》、技术证明、应用证明等有关资料一式4份,连同电子版报送至科技处。由省安全监管局组织审核,并出具推荐单位意见统一报送国家总局。相关表格请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www.chinasafety.gov.cn)“安全科技”栏目下载。
联 系 人:科技处 朱艳
联系电话:39322713
电子邮箱:zhuyankjc1@163.com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2010〕163号)
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励推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