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学校文件要求,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方式:现场考试
二、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名单:见附件
三、考试安排
内 容 |
时 间 |
地点 |
报到、材料审查 |
5月5日08:30-09:30 |
管理学院 (A南304) |
专业课笔试 (《管理学》闭卷) |
5月5日09:30-11:30 |
管理学院 (A南304) |
面试 (外语、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 |
5月5日14:00开始 |
管理学院 (等候室A南216) |
(一)材料审查
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应提前准备好申请材料的原件,并于复试当
天提交给工作人员进行材料审查。
(二)综合考核
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
1.专业课笔试(满分 100 分),考试科目:《管理学》,闭卷考试,不限定书目。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 100 分),在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环节同时进行。
3.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满分 100 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结构、科研潜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内容。请考生制作PPT汇报,汇报时间10分钟,汇报内容:个人情况、科研成果、研究计划等,请于5月4日15点前将汇报PPT发送至邮箱:glyjs@gdut.edu.cn ,PPT命名为:姓名#报名号。
四、录取原则与录取程序
(一)总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20%+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成绩面试成绩×50%;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二)复试成绩公示
学院将在综合考核结束后于学院网页公示考核成绩。
(三)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的综合考核结果、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组织导师、考生双向选择,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时招生计划可能根据生源情况及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适当微调。拟录取名单内的考生如报考导师的招生名额已满,将由学院组织其他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达成双向选择者方可录取。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开展第二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综合考核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录取。
五、其他事项
以上内容如有与学校复试工作办法不一致的,以学校发文为准;如因工作需要有所变动的,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六、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迎龙路161号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A南208
电话:020-87082783
联系人:梁老师
邮箱:glyjs@gd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