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位: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社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9〕104号)和《广东工业大学职称评审办法》(广工大规字〔2019〕28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推动师资队伍建设,现就2019年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校内评审
1、符合《办法》相应申报条件,且已与我校签定聘用合同,在编在岗的教师系列(含辅导员)、研究系列、实验技术系列、图书资料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以上系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学校雇员(离退休人员不在申报评审范围)。
2、在学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科研工作满1年,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委托校外评审
工程技术、卫生技术、编辑出版、档案、会计、经济、审计专业等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相应职称申报条件,且满足《办法》基本申报条件,与我校签定聘用合同,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在申报评审范围),学校根据申报人所在岗位的工作性质及履职情况,经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推荐后,委托广东省相应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二、评审程序和申报途径
(一)校内评审
1、评审程序:个人申报→二级单位资格审查、材料审核、公示→二级单位推荐小组推荐→学校审核→代表性成果送审→学科组评审→评委会评审→结果公示→上报备案。(教学型职称申报学科组评审前须获得校教指委推荐)
2、申报途径:登录广东工业大学校园网主页—公共服务—人事管理系统,以校园网统一认证身份登录(登录账号为个人工号,初始密码为个人身份证后六位),按照系统操作指南填报。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7673638377
(二)委托校外评审
1、申报程序:个人申报→二级单位资格审查、材料审核、公示→二级单位推荐小组推荐→学校审核→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推荐→推荐结果公示→委托相应评委会评审→结果公示。
2、申报途径:委托评审系列,按照省人社厅统一要求,使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网上申报系统:(http://www.gdhrss.gov.cn/gdweb)进行文件下载和申报。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83134246
三、评审条件
(一)校内评审
校内评审人员评审条件执行学校《办法》中有关规定,其中,教师系列按照《办法》附件1、2、3、4申报条件执行;研究系列按附件1、5申报条件执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辅导员)按附件1、6申报条件执行;实验技术系列按附件1、7的申报条件执行;图书资料系列按附件1、8申报条件执行;有关申报条件的解释和补充说明按照《办法》附件9执行。
(二)委托校外评审
委托校外评审人员,按照《办法》的基本条件执行外,还需按广东省相应行业的相关要求执行。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申报条件
1、师德素养。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广东工业大学师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广工大党字〔2019〕34号)等要求,师德素养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申报人需做出承诺,在评审过程中发现并查实有伪造身份、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不如实填报或提交不真实材料,有意隐瞒事实真相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教师资格条件。申报教师系列职称(博士毕业当年认定中级职称除外)原则上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近三年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从企业引进的高级技能型人才暂未具备高校教师资格的,由二级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3、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做统一要求,成绩仅作为参考条件。部分确需评价外语、计算机能力水平的系列(专业),由各二级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自主进行考核。
4、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2019年申报职称需提供当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二)关于申报系列和专业
申报人按照“在职在岗”的要求,按岗位对应的系列和专业申报。
(三)关于资历年限和业绩成果材料
申报人资历年限和业绩成果(正式出版)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8月31日。业绩成果必须与申报专业、从事的岗位工作相一致,论文、科研项目以及获得的专利、奖励等业绩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申报人所在的工作单位(包括调动者的原单位)。
(四)关于教学、科研业绩审核
申报人员录入个人申报信息,自行核对系统生成的《广东工业大学职称评审推荐表》,确认无误后再提交。所在单位推荐小组对个人在系统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准无误后提交。人事处会同学校科技与人文研究院、教务处、研究生院、团委、学生处等部门,对申报人的业绩材料进行复核。
(五)关于转系列和转岗评审
转系列评审,应先申报取得同等级职称后,再申报高一级职称。同等级或低一级职称使用过的业绩成果等材料,仍可作为转系列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转换后申报现岗位职称,应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并提交反映现岗位工作业绩的材料。
(六)关于以考代评
以考代评者需参加学校当年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评审,通过人员择优聘任。
(七)关于材料审核与公示
1、二级单位对申报人员资格及材料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各二级单位要切实组织做好材料收集、审核工作,审核小组负责人须严格对照《办法》条件把好资格审查关,坚持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材料审查责任人,落实审核责任,保证材料的准确、真实、有效性,申报材料一经学校受理后,不可增补或更改。对不遵守评审纪律、不按条件审核、把关不严、甚至弄虚作假的单位,经核实,学校将视情况进行校内通报批评,并做出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等处罚。
(八)关于申报材料复审
学校人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单位推荐的申报人资格和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人员进入下一评审环节,不符合申报条件者不予上会,对无法定论或存疑的学术问题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九)关于论文代表作送审
对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实行代表作匿名评议,申报正高职称人员选定3篇代表作,申报副高职称人员选定2篇代表作,统一送3名校外同行专家评议,评议结果当年有效。
2019年代表作实行网上送审,申报人统一在职称申报系统上传电子版扫描件。每篇送审代表作须经学院审核(附审核意见、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每份送审材料制作成一个PDF文件,内容包括:论文收录证明+论文电子版全文,或纸质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论文电子版全文。
代表作如被SCI、EI、ISTP等收录,须提供正规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代表作如为外文材料,需提供中文译文,或至少提供中文摘要译文。
五、工作安排
(一)校内评审
1、9月18日前,启动申报工作,申报人在人事管理系统完成填报
申报人根据自己岗位类别,对照申报条件,进行系统填报,并上传有效证明材料,完成填报后,自行核对系统生成的《广东工业大学职称评审推荐表》、《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确认信息无误后再提交(提交后不能撤销)。
9月11日前,各二级单位将本单位职称系统管理员、材料审核人员基本信息发送至邮箱:szk@gdut.edu.cn
2、9月27日前,各单位完成资格审查、材料审核和公示工作
(1)落实材料审核:各二级单位在系统完成对申报人材料的审核,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时效性、完整性负责。申报人需对同类材料按规定顺序整理,上传材料为复印件、扫描件的,需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标注“与原件相符”意见、签署审核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方为有效。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予退回。
(2)落实评前公示:根据《办法》规定,各单位将申报人的《推荐表》等主要申报材料在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并将单位投诉受理部门及联系人、电话等在校园网首页公布,其他申报材料放置指定场所以备查验。
3、9月30日,各单位完成推荐、申报评审材料集中备查
各单位按照《办法》评审程序,召开职称评审推荐会议,完成推荐工作,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并向职称评审委员会一次性提交推荐结果,经公示后的材料不予修改、不能增补,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提交材料。评审工作结束前,所有纸质证明材料留学院(所在单位)备查。
4、10月中、下旬,代表作送审 、学校抽查复审
人事处、科技与人文研究院、教务处等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评委会办公室完成论文送审。
5、11月-12月,学校组织评审
召开学科组会议及高评委评审会议,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在学科组评审会议中进行公开答辩。
(二)委托校外评审
9月13日前,各单位按岗位设置,摸查今年拟申报职称(委托评审)人员情况,并将《其他系列(委托评审)人员预申报汇总表》报人事处师资科。
由于委托评审系列的各评审委员会的申报通知有时未能及时送达学校人事处,为了不延误各位教工今年申报职称,请各申报人根据自己情况,及时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网上申报系统:(http://www.gdhrss.gov.cn/gdweb),下载各相关行业评委会的申报通知,并按要求及时向人事处师资科一次性提交申报材料(至少比各评委会截止受理时间提前15天)。
六、评审收费
(一)校内评审
校内评审人员评审费由评委会办公室代收,收费标准参照省人社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相关规定:正高级:920元/人,副高级:780元/人,中级:450元/人,初级评审:280元/人。
申报人评审费在本单位向学校提交申报材料时,由各单位收齐到财务处统一办理缴费,并复印缴费凭条交师资科。
(二)委托校外评审
委托评审系列申报人员在通过学校推荐委员会推荐后自行至各评委会办理缴费。
七、相关业务部门联系方式
1、人事处
联系人: 罗克文 魏源 联系电话: 39322790
电子邮箱:szk@gdut.edu.cn
职称申报交流QQ群:189099377
职称系统联系电话:17673638377
办公地点:人事处师资科 (大学城校区行政楼416室)
2、教务处
联系人: 王思珩 联系电话: 39322663
办公地点:教务处教务科(大学城校区行政楼208室)
3、科技与人文研究院
联系人:郑琼彬 联系电话: 39322710
办公地点:科技与人文研究院成果科(大学城校区行政楼411室)
4、学生处
联系人:郭娟娟 联系电话:39322615
办公地点:学生工作处(大学城校区行政楼205室)
5、研究生院
联系人:衷华 联系电话:39322723
办公地点:研究生院综合科(大学城校区行政楼315室)
6.校团委
联系人:刁衍斌 联系电话:39325654
办公地点:大学城校区教6-308
附件:
1、2019年广东工业大学职称申报人员推荐汇总表
2、其他系列(委托评审)人员预申报汇总表
3、初次认定职务申报表
4、教学型教授、副教授预申报表
5、职称申报证明材料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