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通知
位置: 首页 - 信息通知 - 信息通知 - 正文
2018年学术型研究生申请出国(境)的通知

时间:2018-05-17点击数:打印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学术型研究生的科研水平,加快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进程,紧跟学科发展前沿,培养具有国际学术视野的拔尖创新人才,促进与世界知名大学、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根据《管理学院学术型研究生申请国(境)外交流资助的管理规定》,特发布此通知。

一、申请对象

管理学院2016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已完成研究生阶段所需学习课程),包括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和土地资源管理三个专业。

二、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2. 身体健康,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学习、工作中表现突出。

4. 具有一定的外语基础,符合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5. 未获得其他出国奖学金资助。

6. 出国(境)研究项目应与本人的研究方向紧密相关。

7. 优先推荐保研和考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学生。

三、资助标准和期限

学院将根据研究生出访的地点及时间等内容确定具体资助额度,出国(境)经费来源:包括差旅费、住宿费等,由学院提供报销,具体报销额度参考国家公派留学生经费资助方案。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如因其他原因延长须报学院审批。

四、申请流程

学院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导师推荐,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资助。

1.由申请对象个人提出申请,导师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表格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统一汇总。

2.学院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研究潜能进行评审。其研究潜能的评分依据其所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进行评分(论文包括:被SCISSCI收录的外文学术期刊论文、发表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部指定重要期刊上A类和B类期刊中的论文、CSSCI收录的论文)。

3.学院将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国(境)外目的地,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资助金额和期限。

4.评审通过后将对申请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于615前,填写《管理学院硕士生国(境)外交流资助申请表》(附件1),将纸质版申请表格和相关学术成果佐证材料交到研究生办公室A208老师处。如有疑问,请致电020-87082783

                       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2018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