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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14年创新创业项目中期检查通知

时间:2015-06-25点击数:打印

关于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单 位:教务处
各学院:
  为全面了解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进展情况,促进项目良好发展,提高项目实施成效,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对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4年立项的大创项目(国、省、校、院)。

二、检查内容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下一阶段工作计划、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等方面。

三、检查形式与时间安排
  此次中期检查学校将采取项目组自查、学院检查、学校审核的形式进行。
1、6月23-7月10日:项目组自查
项目组应在总结前期研究工作的前提下,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以下简称“中期检查表”);
(2)提交《中期检查表》与“相关支撑材料”的纸质版到学院相关负责人。
(3)登陆项目管理系统
http: //222.200.98.208:8088/research/login.jsp,账号为负责人学号),填写中期检查模块的相关内容(如“中期成果”等);上传《中期检查表》(word文档)及“相关支撑材料”(如发表论文、专利与获奖证书、项目研究日志、笔记的电子版,请压缩在一个RAR格式的压缩包中)。
2、9月18日前:学院(部门)检查
各学院(部门)项目管理负责老师登陆项目管理系统,检查项目组是否有正确填报中期检查内容:
(1)是否有上传《中期检查表》;
(2)是否有上传“相关支撑材料”;
(3)通过系统查看《中期检查表》填写内容是否齐备和规范,如发现有缺失未填,请学院督促项目组补充完整,否则视为中期检查不及格;
(4)学院(部门)最后在学生项目---中期检查栏目对本学院创新训练项目进行中检审核。
(5)请于9月18日前提交国家级、省级项目的《中期检查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校、院级项目的《中期检查表》由学院自行存档。
备注:请将国家级、省级项目的《中期检查表》分类提交。
3、学校审核
学校将于9月下旬组织进行项目中期检查审核。对提供虚假成果(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或因个人主观原因严重违反申报书项目计划,将给予严肃处理。

四、检查结果
  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学院检查结果,给出继续进行、限期整改或终止的评审结果,并在项目管理系统公布。
  1、对于限期整改的项目,整改方案以书面的形式上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经专家检查通过的项目方可继续实施;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项目,将终止项目的进行。
  2、被终止的项目,停止项目经费使用,参与学生不能再次申报创新项目,并影响指导教师再次申报项目的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欧老师 联系电话:39322775
电子邮箱:jwcsjk@gdut.edu.cn

附件:2014年广东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