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届毕业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单 位:教务处
各学院:
为保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的顺利进行,学校决定对项目负责人为2015届毕业生的大创项目,组织结题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国、省、校、院)中负责人为2015届毕业班同学的项目。
二、结题验收形式与时间安排
1. 6月23日-6月26日,项目组结题:
(1)已完成预期目标的项目组应认真总结项目研究工作,汇总支撑材料,认真填写《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结题验收书》(以下简称“结题验收书”);
(2)提交《结题验收书》与“相关支撑材料”的纸质版到学院相关负责人。(创业训练项目交校团委,创业实践项目交学生处)
(3)登陆项目管理系统
(http://222.200.98.208:8088/research/login.jsp,账号为负责人学号),填写项目结题模块的相关内容(如“结题成果”等);上传《结题验收书》及“相关支撑材料”(如发表论文、专利与获奖证书、项目研究日志、笔记的电子版,请压缩在一个RAR格式的压缩包中)。
(4)未完成预期目标的项目组,须申请更换项目负责人,完成余下项目进度。(见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员变动申请表》)
2. 6月25日—6月30日,学院验收:
各学院(或项目所属部门)项目管理员登陆项目管理系统,检查项目组是否正确填报以下内容:
(1)是否有上传《结题验收书》;
(2)是否有上传“相关支撑材料”;
(3)通过系统查看《结题验收书》填写内容是否齐备和规范,如发现有缺失未填,请学院督促项目组补充完整,否则视为验收不通过;
(4)在学生项目---结题验收栏目对本教学单位创新训练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审核。
(5)请各单位收齐各级《结题验收表》纸质版(加盖公章),《结题验收表》应完成前十项的填写(含“专家组验收意见)。国、省级创新训练项目《结题验收表》请于2015年7月7日前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校、院级项目由学院自行保存。(注:请按项目级别分类提交,创业训练项目交校团委,创业实践项目交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3、学校审核
学校将于7月上旬组织进行项目结题审核。对提供虚假成果(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或因个人主观原因严重违反申报书项目计划,将给予严肃处理。
三、各项目材料接收部门及联系方法:
1.创新训练项目—教务处,联系人:欧老师(39322775),邮箱:jwcsjk@gdut.edu.cn
2.创业训练项目—校团委,联系人:吴老师(39322677),电子邮箱:xtwcxcy@163.com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处,联系人:林老师(39322612),电子邮箱:346078630@qq.com
附件1:2014年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结题验收书
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员变动申请表
附件3:2014年广东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