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单 位:人事处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学校决定10月12-31日在全校开展教职工基础信息的采集工作,为做好我校教职工基础信息的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的意义
此次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是为了加快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全国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进程,由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各省教育厅统一开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先导性工作。
二、信息采集的对象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高等学校采集对象为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的教职工,工勤技能岗位的在编职工。采集对象不含离退休教职工、不含来自其他学校或企业的兼职教职工、不含代课教师。
1、在编人员(除“百人计划”)由各二级单位负责组织部署和采集工作。
2、采集范围内的“百人计划”、编制外人员由人事处组织部署和采集工作。
三、时间安排与流程
1、10月14-15日,各部门完成对本部门的工作部署和教职工的培训。
2、10月16-17日,教职工自行网上下载信息采集EXCEL采集模板,填写时需严格按照教职工信息采集模板填写要求规范填报信息,填写完毕后需点击按钮“检查”,通过数据校验通过后提交给所在部门的专门负责人员。
3、10月18-22日,各部门负责汇总和审验本单位教职工全部信息项,并录入相关劳资信息,确保信息内容真实无误,数据校验通过后报送人事处。
4、10月23-28日,人事处汇总全校教职工信息采集数据,进行学校审核。
5、10月29-30日,人事处返回审核后的数据至各部门,部门打印纸质版信息采集表交教职工确认签字。
6、10月31日,各部门汇总纸质版信息采集表交人事处,人事处复核后报数据至省教育厅。
四、信息采集工作的相关说明
1、此次信息数据采集所用的采集模板由国家教育部设计下发,并在模板设置相关信息及附带了校验功能,模版不能混用,格式不容修改。
2、所有报送数据将由学校上报至省教育厅,并经省教育厅在采集系统中逐级审核上报至国家教育部审核入库,审核未通过,将逐级驳回至个人,修改签字后重新报送、上传审核入库。
3、采集操作前准备工作。打开EXCEL采集模板前必须进行环境设置:该模板适用于EXCEL2003及EXCEL2007,需要启用宏且对系统环境要求比较特别,在打开EXCEL模板前必须先进行环境设置,否则容易出现错误提示,具体步骤请下载附件2参照操作。然后,打开Excel采集模板后点击左上角的“开始检查”按钮,若提示“数据校验通过,可以上传”表示环境设置正确,可正常使用采集模板。因启用了宏,建议使用模板前最好先用杀毒软件进行杀宏病毒,以免采集模板感染病毒。
4、非教师岗位人员只需要完成采集模板中的“教职工基本信息表”部分,教师岗位人员还另外需要完成采集模板中的“专任教师信息表”部分(最后4个字段不用填写,为高职教师特有信息)。岗位类别为 “辅导员(教师)岗”的按教师岗位人员采集,“辅导员(管理)岗”的按管理岗位人员采集。
5、模板输入形式。EXCEL采集模板输入形式分为:手工输入框(必须按指定格式规范输入信息)、下拉选择框(单选)、弹出选择框。其中,弹出选择框分为复选框和树形选择框。相关的指标解释及代码表见附件3,其中获得“最高学历/学位的院校或机构”:填写毕业/学位证书上院校或机构的全称。下拉选择框中的选项若有具体子项,须选择具体子项,不可选择父项,如“最高学位”中“博士”下还包含了“哲学博士学位”等子项目,则不可选择“博士”项。
6、教职工填写劳资信息的说明。①是否事业编制:编制内人员均选择“是”,非编制内人员选择“否”;②签订合同情况:编制内的干部、固定工选“聘用合同”,编制内的合同工及合同工聘干、编制外人员选“劳动合同”;③月平均工资:可先输入4000(若不填会有错误提示),待汇总到部门时,由部门工作人员按人事处提供的相关数据修正;④五险一金:编制内的干部、固定工选“养老、失业、工伤、公积金”,编制内的合同工及聘干、编制外人员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
7、校验与打印。数据完整录入到EXCEL采集模板后,须点击模板自带按钮“开始检查”进行数据校验,若出现错误应及时修改(不可删除【错误信息】页面,否则会引起EXCEL采集模板报错),直至校验全部通过后,点击按钮“打印”打印纸质版采集表,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至所在部门。
8、如有疑问可先咨询各部门具体经办人员。
人事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劳资科:周建强 电话:39322791 邮箱:rsc8@gdut.edu.cn
附件:1、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模板
2、Excel采集模板的环境设置
3、采集表、指标解释及基础代码表
人事处
201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