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生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版)》(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现就严格学习考勤要求及违规处理通知如下:
一、学习考勤相关规定(具体详见《办法》第十三、四条)
1.按时出勤:学生应按照培养方案和课程表规定,按时参加各门课程及各项教学环节,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履行请假手续: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参加教学活动,必须事先按规定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获得批准。除急病或紧急事件外,不得事后请假。请假期满应及时销假,需续假者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请假3天及以内,由班主任或辅导员批准;
请假3天以上至1周以内,由学院领导批准;
请假超过1周,由教务处批准。
二、学习考勤违规处理(具体详见《办法》第十四、二十八、六十八条)
1. 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勤者,按旷课处理。
2. 旷课学时计算:理论课程按课程表实际授课学时计;实践性教学环节按每天4学时计。
3. 学生缺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课程考核,应重修。
4. 学生请假学时超过一学期总学时的1/3或6周以上时,按休学处理。
5. 一学期内旷课累计60学时以上(按实际授课时间计),或请假无故逾期不返校超过2周,或未请假离校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予以退学。
6. 学院将严肃处理代课行为。
三、学院预警及处理办法
任课教师如发现学生缺勤次数较多且经提醒无效后,应及时告知学院,由学院统一向相关学生下达预警告知书。学生收到告知书后务必开展自查,并主动联系任课教师说明情况,任课教师视情况并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院在此郑重督促:请全体同学高度重视学习考勤,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共同维护我院正常的教学秩序。
特此通知。
管理学院本科教育中心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与职业发展中心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