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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增管理学科专业学位校外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1-17点击数:打印

各位导师:

为进一步加强校外兼任硕士生导师(以下简称“校外硕导”)队伍建设,落实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提升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25〕13号)的有关规定,学校拟开展新增校外硕导遴选工作,现将学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类别与任职条件

1.根据证书颁发主体的不同,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校外硕导分为校级和院级两个级别,分别获得学校颁发的或学院颁发的硕导证书;院级证书一般在申请当年年底颁发。

2.根据承担职责的不同,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校外硕导分为A、B两种岗位类型:A岗是承担指导研究生主要任务的校外导师,包括来自省教育厅产教融合、科教融合等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的导师,以及其他“1+2”培养模式的导师等,原则上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B岗主要是协助校内导师完成研究生校外实践任务的校外导师,主要来自于与我校签订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的管理人员。

3.各级别和类型的校外硕导均需满足以下任职条件:

(1)了解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教育的有关政策法规,恪守学术道德,治学态度严谨,学术造诣较高,愿意为我校研究生教育做出贡献;

(2)主要来自企业或者行业,其本人和所在单位应与我校在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等方面有着紧密联系;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为中层及以上技术管理干部;

(4)熟悉所指导的学科领域,具备较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计算至2026年8月31日)。

二、遴选程序及岗位聘期

1. 申请人填写校级《广东工业大学校外兼任硕士生导师申请表》(附件1)(表中务必填写清楚校内合作导师工号及姓名);或填写院级《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专业硕士校外导师资格申请表》(附件2);需本人签字、工作单位填写意见并盖章扫描后,连同佐证材料电子版于11月23日前发至glyjs206@gdut.edu.cn邮箱。

2.学院对照岗位基本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不符合条件者不予通过),于11月25日前填写《广东工业大学校外兼任硕士生导师汇总表》(附件3),连同申请人材料发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学位办)邮箱xwb@gdut.edu.cn复审。

3.通过审查者将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打印《申请表》纸质版并报学位评议组审议。学位评议组表决通过后,于12月7日前将有关材料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12月15日前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并于12月19日前报送以下材料至校学位办备案:

(1)《申请表》和《汇总表》纸质版,其中《汇总表》需加盖学院公章;

(2)《申请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至xwb@gdut.edu.cn。

三、注意事项

1.申请校外硕导需提供佐证材料(按以下顺序合并到一个pdf文档里),包括:身份证(正反面)、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任职证明等。

2.申请人只需提供电子版材料,无需邮寄纸质版材料;文件命名为“2026校外硕导申请+管理学院+姓名”。

3.聘期三年,校外导师在聘期内具有招生资格,但原则上只能担任第二导师(导师类别请填:B岗)。

联系人:陈琳敏联系电话:020-87083565

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校外兼任硕士生导师申请表》

附件2:《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专业硕士校外导师资格申请表》

附件3:《广东工业大学校外兼任硕士生导师汇总表》

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