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单 位:科技处、人文社科处
各有关单位:
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已开始,请各项目负责人(具体清单见:应结题项目清单),认真做好结题的各项数据整理、财务结算等工作。《结题报告》是资助项目研究工作的重要档案材料,也是结题审查、财务验收和绩效评估的主要依据,请各项目负责人确保各项数据的客观性和真实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报告》提交时间节点
1.在线填报及学校审核提交:2016年1月14日下午16:00前,项目负责人通过ISIS系统上传《结题报告》电子文件,科技处将及时审核上传报告、发现问题予以退回修改,请项目负责人随时留意撤销上传报告的原因并作相应修改后再提交。
2.提交纸质报告时间:2016年1月18日前,向科技处提交正式结题报告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经财务处盖章)。注意:今年提交财务《结题报告》纸质材料须待审核状态为“等待基金委接收纸质材料”下载并打印的最终PDF版本。
为保证工作效率,请务必保证所填写的数据真实可靠,有经费预算调整的项目,则需要在ISIS系统返回重新修改重新提交,再打印审核盖章。
3.学校及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由科技处统一处理。
二、《结题报告》填报的具体要求
《结题报告》通用模版参见请见附件:结题模板。结题报告填写已经全面使用“成果在线”系统,未按新方式提交的结题报告系统将不予接收。
《结题报告》由摘要、正文、研究成果统计数据表和研究成果目录、项目资金决算表和决算说明书、签字及审核意见表、电子附件目录和电子附件材料等组成。请认真阅读附件: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的说明。
正文格式和撰写要求详见:《结题报告》正文撰写提纲与说明,2015年启用新版,请严格按新版要求填写。
请项目负责人参考ISIS系统提示认真填写。请确认成果采集时已上传成果全文电子版等,要求随纸质结题报告提供的附件材料,在电子化后上传即可,无需再随结题报告报送纸质附件材料。
三、财务结算与《项目经费决算表》、《决算说明书》的填写
财务结算与《项目经费决算表》、《决算说明书》此项工作非常重要,请予以高度重视并提前做好准备。所填写数据要真实全面反映项目资金收、支、余情况,做到账表一致、账实相符。具体填报要求请参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
财务决算表统计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项目结题后,结余经费要求在项目结题后两年内使用完,否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原渠道收回剩余经费。
四、关于项目实施原始记录
1、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规定“第二十九条: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对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依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时应当查看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请各位项目负责人,整理并装订好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在提交结题报告纸质材料时,一式一份提交给学校。
一旦抽查发现原始记录有弄虚作假情况,国家基金委将撤销原资助项目,并追回已拨经费;情节严重的,5至7年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为确保结题工作的按期完成,请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材料,过期不予受理:逾期未报送有关报告者,将会影响到对该项目实施质量的评估及后续项目的支持。另外,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者将按逾期待结题处理,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项目,且逾期待结题项目纳入限项检索范围!
谢谢配合!
联系方式:
基础科:丁妍,陈辉,39322712
邮箱:kjc1@gd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