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广州市科普项目申报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县级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科普事业的发展,支持科普基地的建设,加强和完善科普设施,促进科普创作和科普活动的开展,我局现开始接受2010年度广州市科普项目申报。请各有关单位按照《2010年度广州市科普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认真做好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审查筛选工作,并于2月10日前将项目申报书和电子版送至指定受理点。
《2010年度广州市科普项目申报指南》及广州市科普项目申报书可在广州科技网上下载。
附件:2010年度广州市科普项目申报指南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二○一○年一月八日
联 系 人: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政策法规处 林晓燕
联系电话:83124720
附件
2010年度广州市科普项目申报指南
为推动我市科普事业的发展,支持科普基地的建设,完善科普设施,促进科普作品创作和科普活动的开展,现组织开展2010年广州市科普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在广州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3.每个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2项;高等院校的,其下属学院或下属独立法人单位限报2项;
4.承担市科普项目不按期办理结题手续或申请延期的项目承担单位不得申请本年度科普项目(项目承担单位是指任务书或协议书中的承担单位;承担单位为高等院校的,是指其下属学院或下属独立法人单位)。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1.是项目的直接承担者或产权拥有者,而非项目的中介机构;
2.是申报单位的正式职工,从事与所申报科普项目相关的工作,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丰富的工作经验;
3.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
4.承担市科普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员(指合同书或协议书中列前三位的人员)在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得申报新项目,也不能为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承的项目。
(三)申报项目需具备的条件:
1.符合国家科普政策,创新性强;
2.项目成果具有可以预期的应用前景和社会效益;
3.无知识产权纠纷;
4.与往年立项的项目内容不重复。
二、重点支持方向和内容
(一)科普基地建设项目。支持市科普基地,在穗国家级、省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等场所的科普功能设施建设;创新科普宣传教育新途径、新内容、新方法,培育科普精品项目,科普展品研发等。
重点支持电子信息制造、软件、生物、信息服务、创意产业、数控装备制造业和新材料、环保和新能源等领域具有优势特色的科普基地创建。
(二)科普作品创作项目。重点支持内容新颖、构思独特、时代性强、科学性强、科学精神与艺术感召力相得益彰,便于公众接受的科普原创作品的创作,特别是电子信息制造、软件、生物、信息服务、创意产业、数字家庭、物联网等高新技术领域以及前沿科学技术发展的科普作品创作。
作品的内容、类型包括:
1.科普类图书,包括专著、丛书、编选作品、翻译图书等;
2.科普类动漫作品和科普类音像制品;
3.科普类挂图、科普宣传画册。
(三)科学大使计划项目。按照《广州市科学大使行动计划方案》(文件可在广州科技网通知公告栏中查阅)的要求,支持科学大使开展科学传播活动。项目申报要求:
1.重点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普基地和相关科技教育机构的专家、科技工作者面向中小学、街道社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农村等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传播活动;
2.应有相应的具体对接单位作为项目合作单位。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需填写《广州市科普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并附上申报书电子版),加盖单位公章后交主管部门或区、县科技局审核。《广州市科普项目申报书》可从广州科技网(www.gzkj.gov.cn下载中心)上下载。
(二)各项目申报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级市科技局应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控制申报项目质量,加具意见并盖章,于2010年2月底前将项目申报书和电子版送至广州安恪迪科技项目评估公司。超过上述时间将不再受理申报。
(三)受理地点:广州市中山六路232号越秀新都会大厦东座8楼8A01-8A02室,广州安恪迪科技项目评估公司。
邮编:510180
联系电话:81307221,81306851
传真:81306851
电子邮箱:mail@gzequity.cn